返回 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01章 年代:扑倒知青老公·4[2/2页]

    傅斯很有钱。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偷偷地去县城里做生意,手上的钱积攒了不少。

    这年代买东西不仅要钱还要各种票,这些票傅斯也有,不过大多数都是傅家人想方设法寄来的。

    傅斯的小日子过得真是有滋有味,颇有种闷声发大财的感觉。

    以前不管是知青还是村民,他们都不会到傅斯这里来。

    要不是上工干活的时候必须要和他在一起,大家简直都不想跟他接触,都和傅斯保持距离。

    因此刚才白霜出现的时候,傅斯一点防备都没有,什么都让白霜给看见了。

    “你醒了。”傅斯从屋外走进来,他的手里还端着一个漂亮的瓷碗。

    白霜微眯着眼打量这个瓷碗,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肯定是买的。

    随着傅斯的靠近,白霜也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

    这味道被她嗅到了以后就直冲天灵盖,简直能让人颅内高潮。

    “这是什么?”白霜好奇地看去,看见瓷碗内盛得满满一碗类似牛奶的东西。

    傅斯说:“这是麦乳精,你把它喝了,对你的身体有好处。”

    麦乳精对于这个年代的农村人来说,简直是可望不可即的好东西,大多数人都只听过这个名字,从来没见过更没喝过。

    白霜也不矫情,道了声谢后直接接过来咕嘟咕嘟地喝。

    傅斯这么有钱不缺这点麦乳精,但是她的身体再不喝估计就要垮了。

    一碗麦乳精很快见了底,白霜也恢复了一些力量,至少坐起身来头没那么晕了。

    “谢谢你,傅知青,你又救了我。”白霜对着傅斯甜甜一笑。

    可惜白霜现在太瘦,笑起来并不好看。

    瘦和胖是两种极端,太胖会显得丑,太瘦也不会好看。

    傅斯淡漠垂眸,遮住他黑眸中的深意,“你还记得你刚才看见什么了吗?”

    白霜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立马领悟他的意思,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道:“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保证不会把傅知青吃肉的事情暴露出去。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听到白霜的话,傅斯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白霜缓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可以下床了,就拿着碗去洗。

    这个茅草屋离河不远,冲洗一下就行。

    洗完碗回来,白霜看见自己抓的那只鸡被傅斯用草绳栓了起来,这个时候正生无可恋地窝在地上。

    “傅知青,你有刀吗?”白霜把瓷碗还给傅斯,问道。

    傅斯眉目微垂,递出去一把便携式的刀给白霜。

    白霜拿着刀去把鸡给杀了,清洗干净,用几片大荷叶包住鸡,裹上泥土,就地生了火把鸡塞进火堆里。

    傅斯坐在一边看白霜忙碌,他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

    这是在做什么?

    把鸡弄成那样还能吃么?糟蹋肉?

    但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后,熄灭的火堆里传出鸡肉的香味,白霜把鸡扒拉出来敲开泥土,打开荷叶,浓郁的鸡肉香味顿时充斥了傅斯的鼻腔。

    傅斯明明都吃饱了,可是这时口腔内却忍不住地分泌口水。

第701章 年代:扑倒知青老公·4[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