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开启了妖魔乱世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1章:白日焰火[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巴拉小说]https://m.bala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许惑这一手,也把那阴都太守整懵逼了。

    什么情况?

    它那双满是野性的小眼睛在褶起的肥肉间眨巴两下,道:“首无?”

    不过,看这个样子,也是个鬼?

    “送上来!”

    “是!”

    阴都太守冷笑着。

    鬼物装作活人吗?

    若是鬼,自己可不怕。

    下境的它连黑白无常都能坑杀,自然是有对付鬼的手段!

    此刻,那尸兵端着石心和许惑的脑袋,便朝着露台走去。

    路过苏???氖焙颍?砘蟪?潘?戳艘谎邸

    苏???纳砩弦律浪榱眩?成?纳弦虏继豕以谔?淼哪诩住

    内甲和鳞裙上满是黑红的鲜血,污秽的血浆和肉糜沾满少女的脖颈和健美的腰线。

    不远处的地上,那跌落的短鞭更是被血浆染成了黑色。

    显然,擒住苏????庖醵继?刈菔褂惺?偈???卜蚜艘环?ζ?

    和少女对视间,许惑却是笑了笑。

    然后随着尸兵转身,自己的视角便来到了血肉高塔。

    “呜……”

    “呃呃呃。”

    “哎呦呦……”

    “啊!”

    “唔——”

    ……

    一道道混沌不清的呻吟化为魔鬼的梵唱。

    每一个人全部被不同的骨头穿插起来,如同建筑的石料,残缺不全。

    一张张糅合在一起的人面,双眼中都带着求死不得的灰败绝望。

    血红的阶梯是用人的肋骨一层层铺砌,大小一致,甚至还有一种诡异的美感。

    看来,没少挖人的骨头。

    许惑眼神低垂,冷冽如霜。

    人死有孤魂,走过奈何桥,终究是有可以投胎而去。

    但鬼身再死一次,就算是下了幽冥,魂魄残缺也不可能投胎为人。

    多半,会流离在鬼蜮成为怪,或者被鬼类吃掉。

    自己现在掌控的房星咒可以愈合魂体。

    但是这血肉露台,已经被穿插成了一个整体。

    自己现在无法细致的操控咒语分开他们,若是念咒以白焰超度,那么白焰之耀会将其魂魄缝合。

    那会形成一个成百上千尸体和魂魄聚合而成的怪胎。

    就算是白焰洗掉怨气,数百人魂魄肉体糅合而成的怪,还算是人吗?

    老人、孩子、男人、女人……

    一张张惨然的面孔在露台扭曲着呻吟,高台上的阴都太守享受的躺在美背肉榻,仿佛听着一曲动人的音乐。

    许惑被尸兵端着,跪举在猪妖面前。

    许惑发现,自己对这鬼太守的变态,还是低估了。

    “果然是极品石心!”

    那阴都太守眼前一亮,贪婪的舔了舔嘴唇上的碎肉,道:“不错不错。”

    “为了表扬你,本大王打算生吃了你的脑子。”

    “这倒是不急。”

    此刻,许惑眉眼低垂,却是淡淡开口:“大王以美人为床,想必喜欢那极乐滋味。”

    “不知太守大人,知不知道真正的极乐在哪里?”

    “哦?”

    那猪妖满是黑鬓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淫邪,道:“你知道?”

    许惑轻轻抬眼,道:“这就是在下送给大王的第二份大礼,送大王去……西天极乐。”

    轰!

    话音刚落,许惑的头颅猛然顶起!

    一股尘埃瞬间汇聚成人型,下方的尸兵也发出一阵惊呼,显然是看到了许惑身体的变化!

    嘭!

    许惑一手收起石心,猛然一脚将那尸兵踹下高台,直接手心白焰浮动,轰然一拳砸向了面前的阴都太守!

    轰!

    巨大的气力瞬间轰击在阴都太守的胸口——

    但是让许惑意外的是,那阴都太守却仅仅只后退了几步!

    虽然刚刚自己出拳还未聚合好身体,但也有近乎两万斤的力道,竟然只是让它退了几步?

    啪兹!

    而阴都太守猛然站起身子的同时,将身下的几名女人直接踩成了肉泥。

    “果然有问题!”

    猪妖冷笑着直接撕开了自己的上衣!

    许惑瞳孔略微收缩,这家伙,竟然任由那白焰在他血肉上燃烧!

    而那阴都太守宽大衣袍下的身子,更是让许惑面色一变!

    在那黑袍的掩饰下,它竟然有着六个手臂!

    一条灰黑色的蛇尾,缓缓从它的身后摇曳而出。

    “本王乃是隋州古山神后裔,你这点道行,还想要袭杀本王?”

    阴都太守讥笑,猛然拍打着自己的胸膛!

    “打人都没力气,还学阴司抓我?”

    “哦。”

    许惑点了点头,身子微微侧过,抬起肘部,双眼锁住阴都太守的身形。

    “那么,这样呢?”

    轰!

    骤然之间,许惑脚下的血肉炸开!

    他整个人猛然发力

第41章:白日焰火[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