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女帝的极品太监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7章 杀人立威[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巴拉小说]https://m.bala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



    nbsp陈北冥骤得高位,德行欠缺,做出违背规矩之事,命你立即带人滚出京城,执行监军职责!今日罪责业已记录在案,如若再犯,定斩不饶!钦此!”



    nbsp“奴才接旨,谢陛下圣恩!”



    nbsp陈北冥笑呵呵地谢恩,接过圣旨。



    nbsp“兄弟们收拾好家伙事,咱们滚!”



    nbsp一众悍卒以为今日死在这里,没想到竟然有圣旨!



    nbsp一个个死里逃生,高兴地上马离开。



    nbsp宋应知颤抖着站了起来,眼神充满崇敬,原来一切都是陛下与陈公公设计好的!



    nbsp他哪里知道,这都是陈北冥深思熟虑的结果。



    nbsp首先,东厂刚立,需要让人们知道,东厂不是吃素的,进行立威。



    nbsp再者,即便女帝不来,兵部也不敢杀代表皇帝的太监。



    nbsp兵部只是阳奉阴违,可不是真的要当街杀皇帝的人。而且,女帝肯定不会袖手旁观,她明白陈北冥做事的意义。



    nbsp陈北冥临走前看着官员,觉得是一号人物:



    nbsp“呵呵,杂家看大人有几分眼熟,不知大人高姓大名?”



    nbsp官员还想挣扎一下,打算抗旨强留,这时从远处跑过来一个青衣小帽的仆从,附耳说了什么。



    nbsp他表情明显一惊。



    nbsp传话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宰相严嵩,内容只有四个字:



    nbsp放人,发饷。



    nbsp他明白,那些暗地里的操作严嵩都知道了,如果继续头铁,只能被逐出兵部。



    nbsp“本官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周启泰。”



    nbsp“哦,原来是周侍郎,后会有期。”陈北冥听女帝提起过这位晋王集团的智囊。



    nbsp“呵呵,来日方长,公公可别死在了贼匪手里。”



    nbsp陈北冥没再回击,趁早溜了才是正事,此次祸不小,恐怕没多久就能闹得满城皆知。



    nbsp看来接下来得老实一阵,总出头冒尖,不符合自己猥琐发育的初衷。



    nbsp回到巡防营没多久,朝廷运送粮饷军械的车队就开进了巡防营,陈北冥喝了口热茶,看着不远处高兴领饷的巡防营士兵微微一笑。



    nbsp这帮官员办事的速度还真快,不仅补发了拖欠的粮饷,就连答应给的军械也一并到了。



    nbsp士兵们领完粮饷,自发到陈北冥的帐篷门口跪下感谢,将他弄得有些手足无措。



    nbsp“起来,都干什么呢,这是你们应得的东西!”



    nbsp不管怎么劝阻,都没人肯听,陈北冥一边扶,一边感叹,多好的兵啊……



    nbsp用过晚饭,陈北冥就被宋应知请到中军大帐,商议攻打凤凰山。



    nbsp时间紧迫,凤凰山贼匪老巢已经封寨,密探也传不出消息,恐有什么变故。



    nbsp陈北冥却不以为然,他能理解女帝的急迫,但巡防营仓促出击,要是中了对方诡计,万事皆休。



    nbsp也许在朝堂上,女帝天赋异禀,但行军打仗并非强项,不是有情报就能百战百胜。



    nbsp战场上瞬息万变,一个很小的因素往往就能改变战局。



    nbsp大帐外已经落霜了,陈北冥在火盆上烤着手,被那劣质的木炭呛得直咳嗽,这东西比焦炭和煤球炉子还难用呢,不行,有时间了一定要改良。



    nbsp边上,宋应知正在与巡防营众将讨论得热火朝天。



    nbsp不得不说,他相当有一套,行军、布阵、粮草、善后,安排得井井有条。



    nbsp但是……



    nbsp凤凰山前后折损进去几万大乾军人,其中还有几位名将,宋应知压力很大。



    nbsp当听说准备好围山持久战时,陈北冥回过头。



    nbsp“伏牛山后援被毁,他们不会苦守的,若你是匪首,你会怎么想?”



    nbsp宋应知略一思索,沉吟道:“监公是说,贼人是想消耗我们一番,然后弃寨逃跑?”



    nbsp陈北冥走到沙盘前,指着凤凰山道:



    nbsp“恐怕山上已经开始转移,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洞穴的出口,想拦也没办法。”



    nbsp大帐内众将面面相觑,一时陷入沉默。



    nbsp凤凰山方圆百里,就他们这点人,确实杯水车薪。



    nbsp陈北冥看着地图,紧皱眉头,这场仗不能出意外,女帝也输不起。



    nbsp若不是为了自己的后宫大业,才懒得这么费脑子。



    nbsp“这里是什么地方?”

第17章 杀人立威[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