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魂穿修真界:我的空间能藏娇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52章 暗刺[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巴拉小说]https://m.bala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既然大家都有想法,云曦索性就在现场炼制,能安排多少是多少,安排不上的下次在想办法安排。

    nbsp既然有这么多魂蜂参与,云曦又调整了绣花针的大小,尽可能炼制小一些。

    nbsp这样一来,原本要炼制三百个的,一下子增加到六百,这些魂蜂差不多都能用上。

    nbsp把所有指甲大小的材料悬浮空中,祭出太阳真火把他们包裹。

    nbsp这些材料不是一时半会能融化的,云曦让魂蜂做好准备,一旦开始炼制,就需要魂蜂融合。

    nbsp七七四十九天后,三团丝线已经融化,云曦催动主宰意志覆盖溶液,意念催动,瞬间拉成肚兜的样子。

    nbsp然后打入印记,刻画纹路,布置禁制手段。

    nbsp片刻之后,三件粉色肚兜已经形成,如巴掌大小。

    nbsp上面还印着三人的名字,玉莲,晓梅,晓竹。

    nbsp滴血激活后,可以随意变化,可以是肚兜,也可以是内衣。

    nbsp丝滑细腻,既有防御力,也有舒适性,堪称完美。

    nbsp匕首的材料也已经融化,这次要四种材料融合。

    nbsp金属性,空间属性,水属性,四种液体融为一体,然后分成三份,最后拉伸成型。

    nbsp三把匕首已经成型,打入印记,勾画禁制,增强其锋锐和破空效果,隐藏其本身气息,使其变得平淡无奇。

    nbsp完成最后步骤,三把匕首已经炼制成功,表面上古朴厚重,没有丝毫特色。

    nbsp只要滴血激活,就能展现其锋芒。

    nbsp每个匕首上面都有两个字。

    nbsp玉莲的匕首上面是玉莲。

    nbsp秦晓梅的匕首什么是晓梅。

    nbsp秦晓竹的匕首上面是晓竹。

    nbsp这三把匕首,加上肚兜,算是云曦送给她们的礼物了。

    nbsp接下来要炼制的是无极盾,因为功能较多,炼制手法会很繁琐,云曦调息三日,才继续炼制。

    nbsp五块材料已经融化,在主宰意志下,每团液体分为六团,然后拉伸成设计的形状。

    nbsp到了此刻,才是炼制的初级阶段,接下来才是重点。

    nbsp先在各个器坯上打上一缕神识,用来操控器坯完成合并和分离。

    nbsp然后勾画印记,禁制和阵法能量线条,使其互相之间,建立联系。

    nbsp分开时就是六个阵基,也在分开的瞬间,启动上面的禁制和阵法。

    nbsp合并时,他们就是一体的,严丝合缝,看不出丝毫的缝隙。

    nbsp最后布置禁制手段,使得五块盾牌可以合成一体,最后形成一面盾牌。

    nbsp所有布置勾画完毕,云曦滴血激活。

    nbsp只见巴掌大小的盾牌瞬间放大,一整面盾牌九龙环绕。

    nbsp在盾牌外面,又形成一个透明的能量盾,使其显得厚重如山,牢不可破。

    nbsp意念催动,一面盾牌瞬间分解,变成五块盾牌环绕周身,把整个人守护的密不透风。

    nbsp再次催动意念,五块盾牌再次分解,变成三十片阵基。

    nbsp在这一瞬间,每个阵基上面都伸展出能量线条,眨眼之间,三十片阵基就完成勾连,一个微型秘境瞬间形成。

    nbsp云曦特意跳出秘境,从外面观察,居然什么都看不见,神识放出,居然也无法发现端倪。

    nbsp如果不是他滴血激活,有血脉联系,还有他的神识片段,他甚至无法收回秘境,如此完美的效果,让云曦爱不释手。

    nbsp在这件无极盾上,云曦布置了五条极品灵脉,作为能量源。

    nbsp如果不是灵脉不够三十个,他甚至会用三十条极品灵脉作为能量源。

    nbsp即便如此,云曦完全相信,在修真界的环境下,他可以无惧任何人的攻击,下界仙人也无法撼动。

    nbsp反复演练,分解合并,没有丝毫阻隔,如身体的延伸,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nbsp意念催动,无极盾收入丹田气海温养,到了丹田气海,无极盾一分为五,围着冰莲旋转。

    nbsp逍遥号和飞鱼艇再次向外退却,根本不敢靠近。

    nbsp看到这里云曦嘴角微翘,露出灿烂的笑容。

    nbsp果然是先天层次的材料,炼制出来的宝贝就是不凡。

    nbsp受限于他的修为,还有修真界的环境,无极盾只是后天品质,只能说是外部条件,拖累了本身材料的层次。

    nbsp如果飞升到仙界,重新进行炼制,无极盾必然会发生蜕变,甚至超过先天也有可能。

    nbsp完成无极盾的炼制,云曦又休息了三日,来到魂力湖畔。

    nbsp这些小块头材料已经融化,那些要做器灵的魂蜂,一直守

第152章 暗刺[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