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救命!重生后前任小叔拿命疼我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章 冷静[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巴拉小说]https://m.bala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直到我和霍妮出门,霍景川都没有露面,我的心里却开出了绚丽的花来。

    nbsp这个人啊,就是支蜡烛,不点不亮。

    nbsp我会给他时间,让他好好沉淀的。

    nbsp我相信,他从一开始,心里就是喜欢我的,只不过,碍于之前我与霍宁之间的关系,碍于他自己是个长辈的身份,他选择默默站在一边关注我,只怕一辈子他也不会向前走一步。

    nbsp所以,我得让他知道,我们是双向奔赴!

    nbsp主权我已经宣示过了,接下来会有很长的时间让他好好思考,好好想我!

    nbsp不出所料的话,今天南家会来接我回去,原因无他,前两天的考试,我又前进了一百名。

    nbsp只怕南阳、李甜和田婷已经抓狂了吧?

    nbsp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把我放到她们的眼皮子底下去,时时刻刻看着我荒废学业。

    nbsp我回南家,是为了继续追查我的身世,在霍景川这里,是不方便做这些的。

    nbsp正好,也留出空间给霍景川,他得正视他自己,正视我,还有我们的关系!

    nbsp李媛和南阳见到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我有没有被体罚过的伤。

    nbsp这点小小的愿望,我怎么可能不满足她们?

    nbsp看着我肿得发亮的左手掌心,两人的眼中都是兴奋的光。

    nbsp这是我中午的时候自己弄的,没办法,这锅还得霍景川背。

    nbsp李媛假装心疼地说:“南星啊,咱们不去了,哪能天天挨打呢?就算真的考上个好大学又怎么样呢?不是要被打坏了?啧!这霍七可真狠,简直是没人性嘛,咱不去了,让你爸和霍家说一声,咱不去了!”

    nbsp我呐呐道:“可是,要是霍家因此觉得我们不懂事,不识抬举怎么办?毕竟霍妮都没有事。”

    nbsp李媛怔了一下,显然这个问题她还没有想到。

    nbsp南阳也犹豫了,毕竟与霍家的关系是最重要的,没必要因为我得罪霍七。

    nbsp“要不然,我就在家住几天,就说,就说我发烧了吧。”我小心地提议。

    nbsp南阳白我一眼:“发什么烧?明天霍妮一见你不就露馅了?”

    nbsp“那,要么,我请几天假吧努力”想了想。

    nbsp母女俩对视了一眼。

    nbsp“要是霍家来探望呢?”李媛觉得不好。

    nbsp南阳眼睛一亮:“让南星去西城的老宅住半个月吧,就说她出了疹子,这样总行了吧?”

    nbsp李媛点头称好。

    nbsp真是一对亲生母女!

    nbsp李媛看着我,忙又道:“南星啊,我和姐姐都是为了你好,你看你的手都肿成那个样子了,学习得多辛苦啊,你就给自己放半个月的假,去老宅住几天,那天清静,需要什么让佣人都给你送过去,你自己,没问题吧?”

    nbsp也就是说,要把我一个人,放到西城偏僻的老宅去。

    nbsp我心里乐开了花。

    nbsp表面却绞着手指,想不去又不敢说,终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那,那我可以把电脑带过去吗?”

    nbsp南阳立刻爽快的说:“当然!明天给你买一台最适合打游戏的笔记本电脑,你的那台太老了,打游戏总是卡吧?妈,南星最喜欢的就是电脑啊,手机啊这些东西,你就给她买了吧!”

    nbsp李媛马上说:“买!咱们南星喜欢,怎么能不买呢?姐姐上个月送你一部新款的手机,明天妈妈送你一台电脑,你就好好在老宅休息一段时间吧。”

    nbsp我的眼睛亮晶晶的,连忙对母女俩谢了又谢,对于去老宅,也不抵触了。

    nbsp真可谓是皆大欢喜。

    nbsp吃过晚饭,躺在床上,我拿出手机,翻看着平时偷拍的霍景川的照片,几乎是要用尽洪荒之力,才能克制住自己不给霍景川发信息。

    nbsp一定不能打扰他,就要让他今天晚上睡不着,脑子里想的都是他。

    nbsp我敢保证,今天晚上无论他是睡还是不睡,脑子里都只有我!

    nbsp我抱着被子偷笑。

    nbsp霍景川,这个过程是你必须经历地,我们慢慢来,让我驻进你心里。

    nbsp老宅在西城,是南家的祖屋。

    nbsp南家现在的别墅区,是出了名的富人区,而老宅这边就偏僻多了。

    nbsp所以,在我父母去世的第二年,我们就全家搬到了别墅区。

    nbsp我对老宅的印象并不深刻,因为没有住多久。

    nbsp不过,这里还是给我一种特别的亲近感,我猜想,可能我从小在这里待的时间并不短。只不过,我那该死的记忆,没有了。

    nbsp司机和佣人把我的东西放下就走了,连多余的话都没有说。
第13章 冷静[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