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求求你们饶了我吧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56章 准备上课[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巴拉小说]https://m.balaxs.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nbsp现场再次乱了一下。

    nbsp“卧槽!高邦彦要上了?”

    nbsp“豪猪PK的是高邦彦?”

    nbsp“怪不得豪猪这么卖力啊!”

    nbsp“这下有好戏看了!”

    nbsp“我倒要看看高邦彦这次还怎么耍小动作!”

    nbsp绝大部分观众们纷纷议论起来。

    nbsp而高邦彦那些脑残粉,则纷纷齐声喊了起来。

    nbsp“高邦彦!”

    nbsp“高邦彦!”

    nbsp“高邦彦!”

    nbsp她们竭力的大喊着高邦彦的名字,几乎凭“一己之力”盖过了现场所有人的声音。

    nbsp后台。

    nbsp高邦彦慢慢走向舞台。

    nbsp他心里很清楚。

    nbsp如果不是自己事先安排好了一百多名粉丝进来,这一场他绝对输定了。

    nbsp但他并没有害怕!

    nbsp豪猪不就是才小小的爆发了一下吗?

    nbsp他有什么好怕的?

    nbsp他可是最顶级的小鲜肉,最炙手可热的偶像明星!

    nbsp他没什么好怕的!

    nbsp呼~

    nbsp他长出一口气,站在了舞台正中央。

    nbsp噼里啪啦!

    nbsp一阵架子鼓的声音率先响了起来。

    nbsp“听说你最近有点儿累。”

    nbsp“兄弟你千万别害怕!”

    nbsp“不管有什么烦恼。”

    nbsp“我都可以陪着你一起闯!”

    nbsp说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nbsp高邦彦最擅长的说唱!

    nbsp虽然说唱是天华乐队前几年才带火的。

    nbsp在天华乐队退圈后,王天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说唱第一人。

    nbsp但论咖位,高邦彦才是那个说唱圈最火的人!

    nbsp只不过,高邦彦的说唱并不被那些说唱主流接受而已。

    nbsp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最直观的原因则是,绝大部分说唱歌手都属于地下rapper,而高邦彦则属于偶像rapper。

    nbsp“我也没想到你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nbsp“哦兄弟,就让我们一起肩并肩。”

    nbsp“不管是陌路还是末路。”

    nbsp“我们永远一起闯。”

    nbsp高邦彦在舞台上做着酷酷的动作,他那些脑残粉一下就疯了。

    nbsp“哇!榜眼弟弟好帅!”

    nbsp“歌王!榜眼弟弟绝对是歌王!”

    nbsp“哇咔咔!榜眼弟弟这次稳了!”

    nbsp那些脑残粉们纷纷无脑吹捧起来。

    nbsp三分钟后。

    nbsp高邦彦的演唱结束。

    nbsp嘉宾席上的猜评团成员点评了几句之后,便开始了投票。

    nbsp刚开始,高邦彦和他那些粉丝都很胸有成竹。

    nbsp但当票数开始增长之后,他们一下就慌了。

    nbsp豪猪:70票!

    nbsp拒答机:60票!

    nbsp高邦彦竟然落后了!

    nbsp“草!什么情况啊?”

    nbsp“榜眼弟弟竟然落后了?”

    nbsp“那些人干什么吃的啊?都把票给榜眼弟弟啊!”

    nbsp“你们懂不懂音乐啊?”

    nbsp高邦彦的粉丝们马上吵了起来。

    nbsp最终结果出炉!

    nbsp豪猪:251票!

    nbsp拒答机:248票!

    nbsp高邦彦输了!

    nbsp虽然还有一个人弃权,没选择投票,但即便加上那一票,他也是输了!

    nbsp高邦彦的脸瞬间就黑了!

    nbsp他完全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

    nbsp他辛辛苦苦费了那么大功夫,就是为了来当歌王的!

    nbsp可现在?

    nbsp他竟然连第一轮的PK赛都没闯过去?

    nbsp这绝对让他无法接受!

    nbsp“黑幕!”

    nbsp“有黑幕!”

    nbsp高邦彦那些粉丝更是纷纷喊了起来。

    nbsp她们从一开始就不信任津门卫视!

    nbsp现在看到这个结果,自然更不能接受。

    nbsp后台那些歌手和导演组的人看到这个结果,脸上纷纷露出了解气的表情。

    nbsp解气!

    nbsp太踏马解气了!

    nbsp张辰看了眼车丽丽,说道:“走吧,该我们给年轻人上一课了。”

    喜欢。

第956章 准备上课[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