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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哈德罗回归邦城[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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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亲爱的兄弟,请说吧。”

    “只要我能够办到,就绝不会推诿。”

    宗慎嘴角一勾,很爽快的说道。

    他大概能够猜得到英格兰姆的请求究竟是什么事情。

    对此他也不介意进一步的增加英格兰姆的好感度。

    之前在奥卡村相遇的时候。

    宗慎凭借着出手阔绰的打赏和恰到好处的夸赞,让英格兰姆对他的好感度达到了35点。

    算是打下了一个友谊的基础。

    好感度越高,英格兰姆对于宗慎的印象就会越好。

    这对于他将来收服英格兰姆有很大的帮助。

    看着笑容满面的宗慎,听着他如此豪爽的话语。

    英格兰姆顿时对他的好感大增。

    二人之间的距离感都被消弭了不少。

    “我的请求其实很简单。”

    “如果您能够在竞技大会中取得前三名。”

    “那么您就能获得参加宴会的资格。”

    “同时还能拥有携带一些属下参会的名额。”

    “第三名能够带两位、第二名三位、第一名可以带四位。”

    “我想请您带我一起参加宴会。”

    “对于一位吟游诗人来说,能够参与这种贵族间的盛会。”

    “必定能够获得许多的灵感。”

    英格兰姆神情激动的说道。

    他的脸颊微微泛红,对宗慎的称呼也不知不觉的从“你”变成了“您”。

    很显然,他对于参加伦塔克斯巨城中的贵族宴会十分的渴望。

    至于英格兰姆的那个所谓想要获得灵感参会理由。

    宗慎只当他是放屁。

    能让崇尚自由和浪漫的吟游诗人如此激动的。

    只有那些端庄貌美的年轻的贵族小姐姐了。

    在这种盛大的宴会里,许多的参会贵族都会带来自己的家眷。

    那些涉世未深,刚刚出闺的贵族之女,可是无数吟游诗人浪漫诗歌里的主角。

    这些贵族之女大多样貌标志。

    因为贵族在择偶上具有极大的优势。

    他们的夫人往往样貌都不会差到哪儿去。

    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和选择之后,贵族的子嗣大多模样标志。

    同时都在少年时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良好的礼仪

    和那些桀骜不驯,荷尔蒙爆炸的贵族少爷比起来。

    这些贵族小姐因为年龄的原因,往往尚未受到贵族圈的污染。

    完全能够满足像英格兰姆这样的,年轻吟游诗人心中的所有幻想。

    别看英格兰姆一副天真浪漫崇尚自由的样子。

    其实所有的吟游诗人全都有一颗放荡不羁的心。

    歌颂那些美好的同时,他们自然不会放过品尝美妙欲望的滋味。

    在许许多多的吟游诗歌中,就有许多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相爱的故事。

    这同样也是吟游诗人们所憧憬的事情。

    “没有问题。”

    “只要我能在竞技大会中取得前三名。”

    “宴会的参会者里必然有你一个!”

    宗慎嘴角始终带着微笑,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左胸口。

    这种拍胸的姿势,再配合他说的话。

    都快把英格兰姆感动哭了!

    只见英格兰姆的眼睛里,扑棱扑棱的亮晶晶的。

    【吟游诗人英格兰姆对你的好感度提升35点,当前好感度70点(道义之交)】

    看着眼前的好感度提示出现,宗慎笑的更灿烂了。

    和满脑子脑子都想着泡妞的英格兰姆不同。

    宗慎想要参加宴会的目的很简单。

    那就是想要接触伦塔克斯巨城的贵族圈子。

    以他的身体属性和实力,绝对能吊打同龄的原住民青年了。:???

    更何况宴会还得过一个多月才开始。

    到那个时候,他的实力绝对还能更上一层楼。

    只要宗慎在竞技大会中稍微展现出一些实力来,就必定能够吸引到那些贵族的注意力。

    毕竟举办这种竞技大会的主要目的,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从平民阶级里选拔出一些具有潜力的年轻人。

    同时也算是为宴会预热和助兴了。

    贵族阶级同样对人才有非常大的需求。

    只有跟原住民势力打好关系,才会机会能够薅到他们的羊毛。

    二人倒也算是一拍即合了。

    看着英格兰姆那红彤彤的脸庞,宗慎都能感觉到那飘散的荷尔蒙。

    他和英格兰姆又闲聊了几句,敲定了会合的地点和时间。

    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三十四天的时间。

    吟游诗人英格兰姆与他约定,三十天之后,在伦塔克斯法师塔外碰面。

    那里是伦塔克斯巨城的法爷大本营。

    也是巨城内的地标性建筑。

    作为能够容纳数千万人口的巨型城市。

    初次到访的外乡人甚至会迷失在那错综复杂的街道里。

    所以英格兰姆选择了一个显眼的地标建筑作为二人的会合地点。

    期间宗慎隐晦的问了几句英格兰姆对于自己领地的看法。

    对此,吟游诗人英格兰姆不吝赞美,称赞宗慎正在完成一份伟大的事业。

    不过对于正处于精虫上脑状态的英格兰姆来说。

    在他如愿的参加宴会之前,恐怕宗慎也难以说服他加入领地。

    70点的好感度加持,还不如足以让他违背自己的意愿。

    二人瞎聊了十多分之后,英格兰姆终于想起了时间。

    表示要告辞赶路了。

    以他的骑乘的普通草原马的脚程来看。

    走走停停,至少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到达伦塔克斯巨城。

    数千公里的路途绝不会太安稳。

    路况是一方面,沿途可能遭遇的危险又是另一个方面了。

    因此在夜间他可能赶不了多少路。

    作为一位年轻的吟游诗人,他连追随的侍者都还没有。

    更不用说像宗慎那样,能够带着一队四阶骑兵肆无忌惮的赶路了。

    按照这个情况,他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到达都已经算是比较快的了。

    这就相当于需要日行两三百公里。

    宗慎之前给他的打赏正好足够满足他的旅途开销。

    这样他就可以少卖几次艺了,将节约时间花在路上。

    宗慎将英格兰姆送到了领主小院外边。

    他的那一匹白色草原马被就近的栓在了门边上。

    外边寒风凛冽,气温下降的十分明显。

    这让宗慎取出了【精致的熊皮大衣】,套在了战铠的外边。

    不仅是为了御寒,同时也是为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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